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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闵小姐不会轻易冷场。
“久闻长公主殿下威仪,今日得见,”闵恣细声细气地说,“当真名不虚传。”
长嬴打量着闵恣:“没怎么见过这么标致的姑娘。”
闵小姐生得很标致。她虽与燕堂春穿着相似,不过气质并不像。
堂春脸上的棱角很钝,是健康的小麦色,双眼中有中倔强的精气神,是最明显不过的“相由心生”,看着就很野。
但这位闵小姐看着却很“乖巧”“精细”。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形容,但的确很贴合闵小姐。她的脸上是病态的苍白,大约是不常出门见光的缘故。闵恣腰身很细,肩背纤薄,举手投足间都是弱柳扶风的意味。
处处都精细。
长嬴收回目光,又象征性地夸了句。
闵恣浅浅地笑:“殿下谬赞。我自幼体弱,家中便将我送到庵中静养,今年才被接回,又不爱出门。殿下应该没见过我。”
长嬴目光一顿,看向了燕堂春。燕堂春察觉到目光,不以为意地说:“没猜错,我和她在庵中认识的。”
原来是这样。
长嬴垂下目光,想起来燕堂春做过的最出格的事。
天齐十六年,她太忙,好不容易从那群老家伙手里翘出点东西,长嬴几乎是昼夜不休地奔波在地方上,连续几个月没回安阙——这段时间里没来得及照顾燕堂春,燕堂春受不了昭王的频繁发作,跑了。
十几岁的姑娘还没有完全长大,又是嗓子沙哑的年纪,穿上男装不容易被发现。燕堂春跑去西北参军两年,甚至还闯出了名堂。
名声大噪,满城瞩目,昭王气急败坏地把她抓回来送去尼姑庵。
直到长嬴回到安阙后才知道这件事,把她接回了公主府。
对于那段时间过得如何,燕堂春绝口不提,长嬴也就顺着没有打听,她默许了燕堂春在那之后出府结交各形各色的人。那些明里暗里的暗度陈仓,长嬴也都替她藏着尾巴。
但她没想到燕堂春会认识闵恣。
闵家小姐。
燕堂春像是没察觉长嬴心头的暗流汹涌,只笑眯眯地说:“能在那种吃素的鬼地方遇到个朋友也算缘分。人与人之间的缘分那么难得,可不得好好抓住。今日阿恣还能救你我于水火,感恩戴德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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